原文:
蔡璘,字伯玉,吴县人也。少与友人游,值友人病笃,家贫无以疗。友人临终,以千金托之曰:“吾死,子视吾子如吾生,此金可助其学。”蔡诺之。
后友子长成,蔡召之曰:“尔父托我千金,今当归汝。”友子惊曰:“吾父未尝有此嘱也。”蔡出券示之,友子乃拜受。
译文:
蔡璘,字伯玉,是吴县的一位人士。他年轻时曾与一位朋友交往密切,有一次这位朋友病重,家中贫困无法支付医药费用。在临终前,这位朋友将一千两银子托付给蔡璘,并叮嘱说:“我死后,你要把我儿子当作我活着时一样看待,这些钱可以用来帮助他完成学业。”
蔡璘答应了朋友的请求。多年以后,朋友的儿子长大成人,蔡璘便把朋友的儿子叫到跟前,说道:“你父亲当年托付给我一千两银子,现在应该归还给你了。”朋友的儿子听后大吃一惊,说道:“我父亲从未对我提起过这件事啊!”蔡璘于是拿出当年的借据给对方看,朋友的儿子这才明白真相,恭敬地接受了这笔钱。
这段故事体现了蔡璘诚信守诺的精神,同时也展现了他对朋友后代关怀备至的人格魅力。这种高尚品德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