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,进一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,完善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,充分发挥价格在资源配置中的引导作用,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5年发布了《关于印发〈2015年价格改革工作要点〉的通知》,文件编号为发改价格〔2015〕299号。
该文件明确了当年价格改革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,涵盖了多个领域,包括能源、交通、医疗、教育、环保等民生相关行业。文件提出要继续推进电力、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,逐步放开竞争性环节的价格管理权限,强化政府定价项目的成本监审和信息公开,提高价格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性。
同时,文件强调要加强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,严厉打击哄抬物价、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,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。此外,还要求各地发改委结合本地实际,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,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。
这一文件的出台,标志着我国价格改革进入了一个更加系统化、制度化的阶段,对于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。通过持续深化价格机制改革,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,增强政府调控能力,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