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】为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管理,规范现场监督检查工作,确保污染物排放数据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制定了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》。该办法明确了检查的范围、内容、程序及责任,旨在提升环境监管效率,推动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。
一、办法主要
项目 | 内容 |
适用范围 | 适用于所有安装并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企业或单位,包括废水、废气、噪声等污染源。 |
检查主体 |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实施监督检查。 |
检查内容 | 包括设备运行状态、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、系统校准记录、运维管理情况等。 |
检查方式 | 采用现场检查、数据比对、资料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。 |
检查频率 |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定期开展常规检查,并结合重点时段进行专项检查。 |
问题处理 | 对于发现的问题,要求限期整改;情节严重的,依法予以处罚。 |
责任追究 | 对未履行监管职责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,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 |
二、检查流程简述
1. 制定计划:根据年度工作安排,制定监督检查计划,明确检查对象、时间、内容等。
2. 通知准备: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,要求其做好相关资料和设备的准备工作。
3. 现场检查:检查人员进入现场,查看设备运行情况,调阅相关台账资料。
4. 数据比对:将自动监控系统数据与企业原始记录、环保部门数据库进行比对。
5. 问题反馈:检查结束后,向被检查单位反馈发现问题,并提出整改建议。
6. 整改落实:被检查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,并提交整改报告。
7. 复查验收: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,确认是否达到整改要求。
三、意义与作用
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》的出台,有助于推动环境监管从“事后查处”向“事前预防”转变,提高污染源监测的科学性和有效性。通过加强对自动监控设施的监管,可以有效遏制偷排、漏排等违法行为,保障生态环境安全,促进绿色发展。
结语
随着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,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在环境监管中的作用日益凸显。通过严格执行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》,能够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的精准性与规范性,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。